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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夫是名偵探!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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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介紹 ·Introduction·

美形男大學生 ╳ 熱血刑警

理應終結的過往,在意想不到之時再次襲來……

★萬能家政夫偵探與疲勞刑警的推理事件簿,第三彈!

-------------------

與懸案盤根錯節的回憶,尚未了結——

 

轉眼間,時節來到櫻花即將盛開的初春。

解開心頭牽掛,與刑警怜成為友人的家政夫光彌,

在苦尋租處之際,怜竟主動邀請他暫時同居?!

另一方面,理應解決的過往事件,

將兩人再度捲入了複雜的新案件當中……

而光彌甚至被懷疑是因恩怨犯罪的凶手!

怜能夠為他洗刷嫌疑,成功解決這起事件嗎?

線上試讀 ·Trial reading·

「那麼我去洗碗盤,怜大哥還請好好休息。」

「好,嗯,謝謝你。」

光彌端起交疊的碗盤走進廚房,他束起的黑髮輕輕擺動。

怜隔著中島看他這副身影,呆呆思考著。

(我們,大概已經算是「朋友」了吧……對吧。)

 

認識光彌至今還不到一年,怜對此總感到有點難以置信。

去年七月,怜看見夾報廣告後,第一次委託家事服務業者〈MELODY〉工作,當時派遣而來的服務員就是他──三上光彌。

那之後因為奇妙的緣分巧遇光彌好幾次,也聊過好幾次。

在童話作家遭殺害的案件中,光彌就在案發現場的大宅中當家政夫。而創櫻大學社團內發生案件時,光彌也以案件相關人的友人身分同席──

真的是相當奇妙的緣分。

而且更讓怜驚訝的是,每次在這種狀況中碰面時,光彌都有辦法看穿案件真相,甚至搶在怜等一票恩海警局的刑警之前。

去年年底,發生了怜的好朋友被捲入其中的痛心事件。多虧有光彌帶來一線曙光,替該案件畫下句點後,過了一段相當和平的時光。

一月──二月──三月。

而現在剛進入四月,正值盛春。

怜休假時偶爾會請光彌來家裡。但這並非以朋友身分請他來,而是以〈MELODY〉員工的身分。

老實說,其實怜也沒有如此頻繁委託家事服務的需求。雖然不擅長做家事,但也非一竅不通,因為他也獨居相當長一段時間了。

但光彌今年年初脫口而出的一句話讓怜一直掛在心上。

「如果可以,我想要做更多工作。」

光彌如此說道。那是怜隨口問一句「你打工不忙嗎?」之後得到的回答。光彌當然沒有直說,但他似乎很需要錢。

──於是乎,怜休假時偶爾會聯絡光彌,利用〈MELODY〉的服務。

 

(……光彌果然看起來像有什麼煩惱。)

怜邊看著光彌洗碗盤的身影,如此確定了。

光彌低垂細長雙眼默默動手的側臉,仍舊白皙且優美,但總覺得沒有氣魄。雖然光彌平常也不太表露情緒,但今天與其說是撲克臉,更該說是心不在焉。

「光彌,你好像沒什麼精神耶。」

怜一搭話,光彌從洗碗槽抬起頭來。他邊把剛洗好的盤子擺到流理檯上,含糊地回以:「啊……」

「你有什麼煩惱嗎?不介意的話可以找我商量喔。」

「沒有…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。」

雖然如此回答,光彌的表情仍舊陰沉。

「只是,我可能會沒有地方住。」

「咦──你說什麼?」

怜忍不住站起身來。

「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吧?是怎麼一回事?」

「其實我現在住的公寓要拆掉了。」

仔細一聽,就是以下這一回事。

光彌現在住的〈恩海宅邸〉的房東今年年初仙逝了。這棟公寓也變成房東兒子的房產,但他工作相當忙碌沒時間管理公寓。就算想要賣掉,〈恩海宅邸〉已經相當老舊。房東生前曾與房客約定要整修,最終仍沒有實現。

結果,兒子把房租收入與其他諸多費用兩相權衡後,決定拆掉公寓賣地。

「但我記得法律上有規定,房東需要給居民搬遷所需的時間,我記得規定要在半年前通知居民搬遷。」

「似乎是這樣。……但是,如果不在通知後三個月內搬遷,就沒辦法拿到搬遷補償,而三個月也快要到了。」

「啊啊,原來如此。」

要搬家也需要錢,沒辦法拿到補償對還是學生的他來說是筆不小的損失。

(這麼說來,光彌的老家呢?我記得他的雙親似乎離婚了……)

怜突然在意起這件事,但也不好意思問出口。

「嗯,總而言之……你正在煩惱該搬到哪裡住啊。」

「對,我找不到在我存款預算內能搬家的地方。」

能讓他神色如此憂鬱,大概是相當苦惱的事情吧。一想到如此,就讓怜感到相當痛心──

「那,你要不要暫時住在這裡?」

當怜回神時,他已經脫口如此提議了。

這句話嚇得光彌瞪大眼睛,怜也被自己說出口的話嚇到。

「啊,你看嘛,我家還頗大,房間也不少,你會定期打掃乾淨,空房間也馬上就能住人。」

「……但是,我不能如此依賴你。」

光彌邊拿毛巾擦手,有點不知所措地別開視線。怜不禁焦急他是不是讓光彌困擾了。

「沒有啦,我當然不會勉強你。如果你要住別人家,和同齡的朋友一起住也比較輕鬆……像是良知。」

怜想到那位和光彌從國中以來的朋友,如此提及,但光彌本人則是搖搖頭。

「蘭馬還住在老家而且家裡還有妹妹,我不能去叨擾他們。雖然這樣說,我也沒其他可以依靠的人……」

光彌將別開的視線輕輕拉回怜身上。

「那麼,可以讓我接受你的好意嗎?」

光彌如此乾脆接受提議反而讓怜感到意外,怜慌慌張張頻頻點頭。

「啊啊,這當然──反正我要工作幾乎不在家,你明天就可以搬來了。」

「非常謝謝你。……那個,我會做家事,還請交給我。得讓我起碼做這種小事才行。」

「嗯,好,那就麻煩你囉。」

怜很清楚光彌的個性無法「單方面接受他人好意」,與其將他當客人對待,倒不如把家事交給他,他心情上也比較輕鬆。

(實際上也幫了我大忙啊。)

就在事情談好之後,兩人一起喝咖啡休息。就算是以「家政夫」身分請光彌過來,但和光彌一起用餐早已變成習慣了。

「……話說回來,怜大哥沒事嗎?」

光彌坐下之後開口問,但怜聽不懂他在問什麼。

「我過著沒什麼特別煩惱的生活喔。」

「上個月,隔壁的音野市不是發生事件了嗎?有槍枝遭竊……」

「啊,那件事啊。雖然是轄區外,但我們距離很近。恩海警局也有加強戒備,你也很不安吧。身為刑警我真的感到很抱歉。」

「不,也不是不安之類的……警方因為那件事受到不小抨擊,所以我想怜大哥是不是也遇到不好的事情。」

原來是在擔心這件事啊,怜感到有點感動。

「這倒是不用擔心,我的工作平常也少有機會直接承受民眾的怒氣,所以有人像你這樣擔心我,真的讓我覺得很感謝。」

「沒有啊,我也只是說了很尋常的事情而已……」

光彌低下頭啜飲咖啡。

(但是,確實得要早日抓到那個案子的嫌犯才行啊。)

音野市的槍枝竊盜案件。

那是發生在上個月──三月十日的事件。

事件開端,是有兩個男人在音野車站前打架。兩人互不相識,雙方都喝得爛醉,因為肩膀互撞出現口角,接著扭打成一團。站前派出所的員警在此介入勸架。──但是運氣很不好,當時派出所裡只有他一個員警,其他員警正巧前往附近發生強盜案件的現場。

獨自上前勸架的他,反過來被兩個醉漢撂倒,因而失去意識。這個車站往來行人不多,沒有其他目擊者。員警過了一段時間醒來之後,才發現他的槍枝從槍套中消失了。

因為員警記得男人的特徵,沒過多久就抓到那兩個醉漢。但他們異口同聲表示「不知道槍枝的事情」,而且沒有理由包庇對方的兩人都表示「把警察弄昏之後,我們就慌慌張張一起逃跑了」。為了慎重起見,警方也上兩人家搜索,但兩人身邊都沒有發現槍枝蹤影。

也就是說,在員警失去意識之時,有第三者出現偷走槍枝,偷走這把裝有實彈的凶器──

商品規格 ·Specification·

15*21*1.28公分

25 開